你借款给欠债人,结果他人间蒸发了,你怎样将民事借贷行为转化为刑事诈骗?深圳要账公司经常接到当事人委托,在通常情况下,你借给欠债人5万块钱,如果欠债人后来不还,因为各种原因还不上,这不是刑事上的诈骗。你去派出所报警,警察是不立案的,这种民事纠纷,只能通过民事诉讼来向地方法院起诉。
但是,欠债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,骗取数额较大的公司财产可以转化为刑事诈骗,这通常要符合四个要件,尤其是第三、第四点。切记一点,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老猎人,只要案子再查的细一点,肯定有蛛丝马迹,关键是认真不认真,负责不负责的问题。
第一点,诈骗罪属于侵犯财产罪,要看欠债人的借款用途是什么?有没有说实话,他欠债3万,表面上说是用于父亲生病看病,但实际上用于赌博了。这就是一个值得怀疑的地方。他用了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。
第二点,借款的时间,如果他拖了一年,那有可能是情有可原,但是拖了五年,这就是不应该了,长期借款不还,这是一个客观现象,5万块钱一个月还1000,五年时间早就该还完了,但是他不还钱。大概率就是以非法占有目的。
第三点,要看他借款时的经济状况,这决定了他的还款能力,这就是从客观现象方面进行判断。比如说你事后发现他的借款的时候已经负债几百万了,已经被法院判决败诉,列为实行被执行人,但是他还来借你钱,这大概率就是不想还你钱了,你再给他借钱,属于肉包子打狗,有去无回。
第四点,看借债人平时的消费情况,如果他平时工资在1万,但是他每次去夜夜笙歌,去夜总会消费,一晚上好几千,从他的现金流状况来看,他借钱就是恶意不想还,以非法占有目的,所以从综合几个方面来判定就可以进行定罪。怕回头找不到这篇文章,先收藏转发,打电话给我们深圳要债公司,成功收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