找要债公司要债会不会打伤别人?会不会牵连到自己?其实深圳要债公司与债主都不可能打人,往往打人都是欠款人先动手,欠款不还,还与债主直接发生打架案件,很多债权人打架后喜欢找警察评理,说是欠款人先动的手。警察同志你要把他抓起来,还要让他赔我钱,我有证据,这里有摄像头录像,就算有录像,就算确实是对方先动的手,但你还手了,那就是互殴,要么就把这事儿算了,要么就警察把你们俩都抓起来,然后全部罚款。
当然,如果一方轻伤到重伤,一方没事儿,那就要按故意伤害罪处理,但还是不考虑谁动的手,而是谁伤重谁有理,并不是对方先动手,你就有权把对方打成重伤的,因为对方也是人,也有公民权,你没这个权利打伤别人,甚至警察也没这个权利。对方先动手,最多可以减轻你一点罪责。实践中派出所就是这么操作的,你要是不懂这个,吃亏的人是你,不是别人。至于为什么这么操作,那也是有原因的。
首先,当有人打了你一巴掌,如果允许你正当防卫,那允许到什么程度?有人打了你一巴掌,然后你二话不说直接拿出刀把对方捅死算不算正当防卫?很明显,这种行为要是算正当防卫,那全社会都乱套。专精于犯罪的团伙会研发出无罪杀人的办法,专门挑衅你,辱骂你妈,辱骂你女儿,辱骂你家人,突破你的底线,故意激你动手,只要你情绪激动动了手,比如说有推搡行为,那对方直接就一刀把你捅死,然后说自己是正当防卫。
你觉得自己打他一巴掌是因为他侮辱你家人,但他毕竟只动口没动手,你动手了,所以他杀你无罪。死后到了地府你服吗?肯定不服对吧?恶人明明是对方,凭什么我被杀了还要应先动手负全部责任?对方甚至在杀了你之后,还可以很大度的表示你应该赔的五十两医药费责任,他们不追究了,而他杀你属于正当防卫。因此,当有人打了你一巴掌之后,法律允许你直接杀了对方,这是不可能的事情。
不杀打成重伤行不行,当然也不行,理由是一样的,打成轻伤也不行。法律认定的轻重伤和常人认定的轻重伤,完全就是两码事儿。脸被打肿,看起来很惨,这在法律上最多就是轻微伤,甚至眼眶内壁骨折,鼻骨骨折,这都是轻微伤,更别提只是皮肤肿了而已。肋骨骨折两根以上,这才算轻伤二级,断六根以上才算轻伤一级,肺破裂这个才算重伤。
再举个更明确的例子,被砍断小拇指只算轻伤。掌骨骨折只算轻微伤,所以有人被打一巴掌就允许他把别人打到眼眶骨折或掌骨骨折,这种轻微伤肯定是不合理的,那别人打我一巴掌,我也打别人一巴掌,以牙还牙行不行?这样总不过分?问题倒是不大,但这种行为属于激化矛盾,此时分两种情况,打你一巴掌的那个人是个歹徒或者是普通老百姓,能习惯于暴力犯罪的歹徒打了你一巴掌,然后你打回去一巴掌,那会是个什么结果?很明显,这只会激发歹徒的凶性,然后导致你受到更大的伤害,远远超过你想象极限的伤害。
连鼻骨骨折这种轻微伤都无法接受的普通人,最好不要去激怒那些动不动就把人打成轻伤,乃至于重伤的歹徒,这是为你好,因为警察不是神,不可能在歹徒行凶的一瞬间就抵达现场把你救出来,等歹徒把你打完了,警察再去把他抓住,就算惩罚再严厉又能怎样?伤害的是你自己,如果对方是个普通老百姓,那普通老百姓打你一巴掌,这是典型的治安案件,对方没有大量伤害的能力和心理准备,也不会受到太大的伤害,完全可以选择报警后交给警察处理。但你在有条件报警的时候不报警,不让警察插手,非要打他一巴掌,这很明显就是在故意攻击对方身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