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家好,我是深圳追债公司湘粤追债团队,今天跟大家分享的是恋爱借款,男女分手后能否追回情侣关系期间借款?女方(男方)多次以买东西为由向男方(女方)提出借款要求,男方(女方)陆续向女方(男方)转款,数月后双方发生矛盾分手,女方(男方)是以借款为要求,不属于赠与行为,男方(女方)可以追回借款。
一个男孩与前任交往了四年,在这期间,女孩向男孩借了不少钱,另外,在恋爱期间,所有的这些娱乐生活花销也都是男孩一个人在出钱,现在分手了,这些钱可不可以要回来?
首先这个分两种情况,第一种,是你们在恋爱期间的一些娱乐生活花销,因为这些钱都支出了,这些是没有办法再要回来的,但是她如果在恋爱期间,以各种理由问你借钱,首先要有这个借款的意思表示,这个是可以通过借条或者是在聊天记录里头有体现的,就比方说哪天她聊天儿说,哎呀,我要干嘛干嘛,想问你借点儿钱,然后你就转账给她,这个完整的一个证据链形成的话,这个叫做民间借贷纠纷,这个是和你们俩谈恋爱没有太大关系的,那么有这些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佐证的话,你是可以起诉她,要求她把借你的这些钱还回来。
同居期间双方相互借贷,在同居分手后如何处理?
同居期间,双方仅存在共同生活的关系,不存在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。在同居关系解除之后,双方因在同居期间的相互借贷,而产生纠纷的案例也时有发生。同居期间的借贷如同自然人之间的借贷一样,不因双方存在同居关系而影响借贷关系的形成,只是因为同居双方基于感情因素。很少会写借条,而借条是最能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。
同居关系因不受法律保护而导致双方的财产关系不能比照合法夫妻,没有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夫妻之间的借贷关系,那样算作夫妻之间债务予以折抵。同居双方之间的关系,实质上是自然人之间共同居住的关系,这种共同居住的事实并不会影响到当事人双方作为民事主体,在日常生活中可能发生的法律关系,所以同居期间的借贷关系,一般就比照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关系来处理。
需要注意的是,在同居期间,如果发生大额的借贷,保留必要的借条之类的证据,更有利于保护自身的权利。如果因为感情因素而忽视了权利的保护,很有可能在分手时百口莫辩,得不到应得的保护。千万不要盲目起诉,否则一定是败诉,没有借款证据,最好委托深圳追债公司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