丈夫在深圳借钱不还,妻子是否承担还款责任?深圳收债公司王总讲真实案情:原告:深圳王某。被告:江西袁某某,男。被告:刘某某,女,系被告袁某某之妻。原告王某与被告袁某某系好友,被告刘某某系袁某某之妻。2018年6月,袁某某因家庭开销增大,以个人名义向王某借款用于周转。2018年6月,王某累计向袁某某出借了65000元。然而之后,王某联系袁某某协商归还借款时,袁某某却消极敷衍。
深圳清债公司王总帮助王某于2018年7月28日向袁某某发出催款通知书,要求袁某某在2018年8月31日之前归还借款65000元。之后,袁某某对王某的电话、短信、微信等均不曾回复。无可奈何之下,王某委托深圳专业收债公司王总团队,并且向深圳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:1、判令袁某某、刘某某立即向王某归还借款本金65000元,并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;2、本案诉讼费用由袁某某、刘某某承担。
袁某某、刘某某未作答辩,也未向法院提交证据。经深圳追债公司王总团队查明: 2018年6月,袁某某向王某借款合计65000元至今未还。2018年7月28日,王某向袁某某发出催款通知,要求袁某某于2018年8月31日前偿还借款。袁某某与刘某某系夫妻,借款发生于袁某某与刘某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。
裁判结果,法院于2019年4月10日作出民事判决:
袁某某、刘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偿还王某借款65000元,并自2018年7月1日起按年利率6%计息至借款实际付清时止。深圳要债公司王总说,本案是一起常见的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案件。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。
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,另一方是否承担还款责任,关键看该借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。如果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,则另一方也要承担还款责任。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适用
故本案中,袁某某以个人名义的借款属于袁某某和刘某某夫妻共同债务,应由袁某某和刘某某共同偿还,刘某某亦要承担还款责任。所以委托深圳清债公司合法讨债成功,注:以上内容由深圳湘粤要债公司王总团队提供,若您案情紧急,深圳讨债公司建议您致电或请加王总微信咨询。